一、為降低學用落差,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教育部109年5月20日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本次修正重點略以:
(一)增加「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由產業提出待解決研究議題,或視國家政策需要,並經產業諮詢委員會確認提出研究議題後,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109年進行試辦,暫不開放申請,預計110年正式開辦)。
(二)新增補助「計畫執行所需費用」:依計畫所規劃之學程及創新研發服務、預期成效及目標等進行審核,並依審查結果擇優補助,每年補助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至多補助5年,且該項目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教育部補助經費額度之20%。
(三)其他規範:學生赴產業實作研發時間之彈性、審查重點、修正補助項目、額度、配合款及經費使用方式,同時明定領取教育部獎學金之學生應不具全職工作,並訂定薪資所得標準。
二、「10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新申請案」參考格式如附(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iaphd.ieet.org.tw/index.aspx/「相關表格」項下下載),請擬申請學者於109年6月20日(星期六)下午五時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國研處彙整函報教育部,逾時不予受理。
三、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3份至教育部,1份至專案辦公室,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https://iaphd.ieet.org.tw/login.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范小姐(e-mail:iaphd@ieet.org.tw,電話:02-25859506轉20)。
四、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及辦理本案計畫說明簡報(含申請系統操作說明、常見問答)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