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二、 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11年11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程序
(二)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三)申請機構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三、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各類書表請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四、計畫申請書格式及其餘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 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網址同上)之「動態資訊」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五、 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科技部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
六、 科技部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七、 受補助機構對補助款項之各項支用單據,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
(一) 電腦操作相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申請諮詢:(02)2737-7280林先生、(02)2737-7241王小姐,技轉諮詢:(02)2737-7932何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