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降低學用落差,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辦理模式如下:
(一)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及博士四年研發模式: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支援執行計畫,並於獲計畫補助後,應於3學年內依教育部規定完成申設、調整博士學位學程或學籍分組作業,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1。
(二)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教育部依產業諮詢委員會所提研究議題徵件,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執行計畫,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並以產學合作機制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2。
二、前揭參考格式之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iaphd.ieet.org.tw/forms.aspx/「相關表格」項下下載),請擬申請學者於111年4月14日下午5點前(星期四)下午五時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國研處彙整函報教育部,逾時不予受理。
三、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3份至教育部,1份至專案辦公室,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https://iaphd.ieet.org.tw/login.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范小姐(e-mail:iaphd@ieet.org.tw,電話:02-25859506轉20或33)。
四、為利大專校院瞭解旨揭計畫之推動及申請,教育部訂於111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至4時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會議室辦理說明會,歡迎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校級產學主管、全球臺灣研究中心23校計畫主持人及有興趣參與計畫之教師、學校計畫承辦人及行政同仁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