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降低學用落差,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辦理模式如下:
(一)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及博士四年研發模式: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支援執行計畫,並於獲計畫補助後,應於3學年內依教育部規定完成申設、調整博士學位學程或學籍分組作業,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1。
(二)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教育部依產業諮詢委員會所提研究議題徵件,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執行計畫,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並以產學合作機制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2,徵件議題清單詳如附件3。
二、前揭參考格式及徵件議題清單之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iaphd.ieet.org.tw/forms.aspx/「相關表格」項下下載),請擬申請學校於1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送至國研處彙整函報教育部,公文並請同時副知中華工程教育學會產博計畫專案辦公室(104030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7樓),逾時不予受理。
三、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3份至教育部,1份至專案辦公室,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https://iaphd.ieet.org.tw/login.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范小姐(e-mail:iaphd@ieet.org.tw,電話:02-25859506轉20或33)。
四、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及辦理本案計畫說明簡報(含申請系統操作說明、常見問答)各1份供參。